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4年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安徽安杰科技有限公司防爆安全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明环评[2024]7号 |
2024/2/2 |
2 |
关于安徽鑫美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料包装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明环评[2024]8号 |
2024/2/21 |
3 |
关于安徽吉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套塑料包装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明环评[2024]9号 |
2024/2/22 |
4 |
关于明光瑞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明环评[2024]10号 |
2024/2/22 |
5 |
关于天铂智慧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装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明环评[2024]11号 |
2024/2/29 |
6 |
关于天铂电气科技(滁州)有限公司电气科技智能装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明环评[2024]12号 |
2024/2/29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0-7130069 0550-7130169
电子邮箱:mingliangz@163.com
通讯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人防大楼B座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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