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富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玄武岩建筑骨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明光市富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玄武岩建筑骨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260万吨玄武岩建筑骨料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明光市涧溪镇蒲塘村华郢组
三、建设单位
明光市富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环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明光市富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玄武岩建筑骨料加工项目位于明光市涧溪镇蒲塘村华郢组,占地面积54667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购置安装2 条玄武岩加工生产线,设置主破碎车间、破碎筛分车间、机修车间、食堂等。同时购置板式喂料机、颚式破碎机、主破输送带、反击式破碎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60万吨玄武岩建筑骨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4%。
项目通过明光市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311-341182-04-01-40485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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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有组织 |
DA001 给料排放口 |
颗粒物 |
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 |
安徽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 2023)表2和表3中排放限值 |
DA002 主破碎排放口 |
颗粒物 |
覆膜滤芯高效布袋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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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3 主破碎排放口 |
颗粒物 |
覆膜滤芯高效布袋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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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4 反击式破碎+一筛排放口 |
颗粒物 |
覆膜滤芯高效布袋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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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5 反击式破碎+一筛排放口 |
颗粒物 |
覆膜滤芯高效布袋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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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6 二筛排放口 |
颗粒物 |
覆膜滤芯高效布袋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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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7 二筛排放口 |
颗粒物 |
覆膜滤芯高效布袋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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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 |
主破碎车间、半成品暂存间、成品车间 |
颗粒物 |
喷淋系统洒水抑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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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初期雨水 |
COD |
初期雨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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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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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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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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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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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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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A) |
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音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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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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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暂存间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建立档案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记录在案。危险废物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暂存处应具有满足“六防”( 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功能,并粘贴标识牌,建设单位需建立档案制度,将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记录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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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污水处理设施作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原料库、成品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沉淀池、初期雨水池等采取一般防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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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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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建立健全危废间及生产区的火灾防范制度,配备灭火设施。 ②建立润滑油采购、存储、厂内运输、领用、使用、废弃等全路径管理制度,防止化学品发生物料泄漏; ③加强对废气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当废气处理措施发生故障,造成废气事故性排放,项目应立即停产,排除事故故障,待确保废气治理措施正常运转后再恢复生产; ④配置应急水泵、消防沙、收集桶、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应急照明、急救药品、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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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运行期间,企业应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1 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其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管理、维护各项环保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并做好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环境动态,必要时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 |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明光市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明光市发改委:备案文件;
3、明光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7130069 0550-7130169
电子邮箱:mingliangz@163.com
通讯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人防大楼B座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