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和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塑料制品、800吨铁桶及1万吨再生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塑料制品、800吨铁桶及1万吨再生塑料粒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金和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滁州市明光市苏巷镇产业园
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占地面积约26135m2,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以及相关公辅设施,同时购置造粒机、注塑机、吹塑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5万吨塑料制品、800吨铁桶及1万吨再生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前往明光市苏巷镇产业园,或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附件1 征求意见稿-年产2.5万吨塑料制品、800吨铁桶及1万吨再生塑料粒子生产项目.pdf
建设单位:安徽金和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方式:15853561956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环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工
联系方式:0551-6286376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者位于本网页下方附件2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金和佳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