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创高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戴巷村大井眼天然泉水包装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明光市创高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戴巷村大井眼天然泉水包装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戴巷村大井眼天然泉水包装饮用水项目
二、建设地点
明光市苏巷镇大庄村民组
三、建设单位
明光市创高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明光市创高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戴巷村大井眼天然泉水包装饮用水项目位于明光市苏巷镇大庄村民组,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建设12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布设1条天然泉水包装饮用水生产线,在生产厂房东侧设置面积为150平方米的地下水井,井深120m,为裂隙岩溶水地下水。并设置原料库、成品库、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等。同时购置臭氧发生器、紫外线杀菌设施、一级RO装置、石英砂过滤器、吹瓶机、上盖机、喷码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7.1万吨天然饮用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
项目通过明光市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301-341182-04-05-290020。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1#排气筒/吹瓶 |
非甲烷总烃 |
区域封闭负压集气管道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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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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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COD、BOD5、SS、TP、氨氮(生活污水、净化浓水、过滤器冲洗废水和瓶、盖清洗废水) |
生活污水经过三级格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净化浓水、过滤器冲洗废水和瓶、盖清洗废水经过厂区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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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Leq |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的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电磁辐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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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瓶子、废瓶盖、沉淀池沉淀物、废石英砂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由供货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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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危废间,防止危险废物对地下水造成威胁。基础防渗层为至少6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 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车间厂房、一般固废间和沉淀池等采用一般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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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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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建立健全危废仓库及生产车间的火灾防范制度,配备灭火设施; ②建立矿物油采购、存储、厂内运输、领用、使用、废弃等全路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物料泄漏; ③加强对废气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当废气处理措施发生故障,造成废气事故性排放,项目应立即停产,排除事故故障,待确保废气治理措施正常运转后再恢复生产; ④配置消防沙、应急照明、急救药品、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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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专职人员负责环保管理工作,每日检查环保工作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保证废水与废气达标排放;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档案,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并记录,出现超标情况及时整改;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并设置标志牌;及时更新排污许可证信息等 |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明光市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明光市发改委:备案文件;
3、明光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7130069 0550-7130169
电子邮箱:mingliangz@163.com
通讯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人防大楼B座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