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站、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管和验收管理,促进项目公平、公开、公正申报和科学管理,及时组织完工项目的验收,切实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保厅下发的《安徽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4]196号)、《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财建[2006]1011号)、《安徽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环财[2007]109号)、《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环财函[2012]1156号)通知精神,成立明光市环保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管和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组 长:王文如 (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陈 俊(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张成书(市环保局污控股股长)
吴安坤 (市环保局环评股股长)
刘增兰 (市环保局生态法制股股长)
吴爱玲 (市环保局财务主管)
包红波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姚 瑶 (市环保局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审核、验收等组织和汇总上报工作。
明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信息来源: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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