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31 00:00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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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局党组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指定的相应机构和人员具体办理,分管副局长监督检查,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我局先后派人员参加了市举办的《条例》培训。局里也举办了2期培训班,对各股室的兼职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了《条例》以及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三、完成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绘制了主要行政职权及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将网上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季度通报各股室信息公开数量,明确了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三是制定了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四是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分管局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保密委员会的三级审查机制。五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大环境信息。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lumn/2665454?type=4&action=list),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公告和新闻发布等栏目。形成了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我局及时对环保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增加了投诉留言功能。
       3.建立信息查阅场所。在局档案室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投诉意见箱;及时刊发《明光环保》期刊,并向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报送。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制定《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积极参与 “六五环境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活动日期间,今年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3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余份,邀请了市领导到场,电视台做了报道。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刚刚有起色,与市政府和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股室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二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9年,我们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及时调整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理顺内部关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工作均衡开展。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四是继续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环境信息的需求。




    明光市环保局
                      二○一○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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