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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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统计基层基础水平,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明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乡镇、部门、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梳理,全面规范,着力夯实统计基础,努力提高数据质量。通知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一)加强乡级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继续巩固乡级首席统计员制度,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中明确1人担任首席统计员,承担辖区内的统计业务。乡镇(街道)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村(居)民委员会应明确人员承担本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名单和相关统计制度应上墙。首席统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须征得所在县(市、区)统计局同意后,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原首席统计员离任前1个月到岗交接、学习,或到市统计局学习业务。首席统计员聘期应不少于2年。

    (二)加强企业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企业应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者明确有关机构承担统计工作,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指定企业统计负责人,并将统计负责人名单报所在地政府统计机构备案。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应提前确定接任人员并办理统计工作交接手续。

    (三)加强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部门应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工作管理,严格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和明确统计机构,指定分管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机构负责人,设置相应的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首席统计员应及时参加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

    (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统计局和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同时不定期对统计力量薄弱的企业和新上岗统计员上门指导。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教学平台开展学习培训,延伸到乡镇(街道);聚焦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运用新媒体,采用图解、短视频、漫画、图文直播等形式,普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知识。鼓励基层统计人员考聘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乡镇(街道)及时发布统计基础建设好做法、好经验,启发思路、相互借鉴。

    二、进一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乡镇统计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和统计人员考核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涉及的工业、能源、农业、商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等各专业要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报表;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四上”单位申报工作,核实入库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内容应包括记录名称、日期、填写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经济业务内容及相关数据等;统计台账内容应包括台账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报告期、填制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统计负责人姓名等。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设置和管理应规范化。

    (二)推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企业应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统计报表制度、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和企业内部报表制度;按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记录的名称、具体业务活动内容及相应数据、填制单位、填制日期、填制人签章等,统计台账内容应包括台账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报告期、填制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统计负责人姓名等。原始记录必须凭证齐全、记录真实、填写及时、计量准确,能够完整反映出数据的生产积累过程,统计台账应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便于查询。

    (三)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部门应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落实调查项目审批制度,做到程序申报、审批合法。要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出有据,原始记录内容应包括记录名称、日期、填写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业务内容及相关数据等;统计台账内容应包括台账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报告期、填制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统计负责人姓名等。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设置和管理应规范化。同时,部门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统计数据质量,并自觉接受统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规范统计数据发布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一)落实基层统计工作保障。乡镇必须保障统计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条件,包括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专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资料柜以及基本通讯设备,应有标示牌和专用公章,建立统计网络的互连互通,保证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对首席统计员、辅助统计员、辅助调查员等人员发放统计工作项目补助,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保障。

    企业、部门必须配备独立用于统计工作的计算机,并按照统计机构要求开展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计部门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基层基础统计工作情况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乡镇分管统计负责人每年调研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少于2次,首席统计员不少于4次。要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

    (三)落实工作责任。乡镇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统计员按照分工,指导做好本辖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负具体责任。切实抓好本辖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落实统计工作规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计划,分解工作责任。发现和总结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经验,转化成工作制度,并固化成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今年我局将配合滁州市统计局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两轮全覆盖调研,以及对部分企业和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开展随机调研。对在基层基础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有创新、成绩有亮点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通报表扬,并视情况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加分;在两次全覆盖调研和随机调研中发现的不合格单位,第一次进行点对点通报限时整改,对第二次仍不合格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将依据双随机检查结果,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进行相应加减分。

     

    附件1: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评分表

    附件2:地区生产总值指标评分细则



                                   明光市统计局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

     

    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评分

     

                             单位名称(盖章):                        

    规范化建设内容

    分值

    评价要件

    得分

    队伍建设  20分)

    1.明确政府领导分管统计工作。

    2.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乡级和村级单位有专兼职统计人员。

    3.积极参加各种统计业务和法规知识等培训。

    4.做好统计人员调整变动交接工作。

    5

    5

     

    5

     

    5

     

    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

     

    工作条件  20分)

    1.有独立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资料柜、标识牌和专用公章。

    2.落实统计工作(普查)经费,做到报销及时。

    3.按规定发放统计调查人员调查补贴。

    4.建立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业务岗位责任、统计人员考核、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资料管理等制度。

    12

     

    2

     

    2

    4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数据采集、审核与上报(30分)

     

    1.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四上”单位申报工作,核实入库单位基本情况。

    2.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报表。

    3.认真审核查询统计数据,并做到签章齐全。

    4.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机构查询答复。

    5

     

    10

     

    5

    10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20分)

    1.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一致。

    2.手工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字迹清晰,电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打印留存。

    3.指导辖区内单位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10

     

    3

     

    7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

    相关资料

     

    统计服务与资料管理(10分)

    1.保存至少3年来的原始资料10来的汇总资料

    2.统计资料分类管理,装订成册,每年装订1次。

    3.开展统计调研分析。

    4

     

    3

     

    3

     

     

    现场查看

     

     

     

     

     

    部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评分表

                               单位名称(盖章): 

    规范化建设内容

    分值

    评价要件

    得分

    统计机构与统计

    人员

    20分)

    1.部门领导重视统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

    2.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和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3.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负责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

    4.部门统计人员调整变动,手续齐全。

    5.按要求组织、参加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及其他相关统计会议。

    4

    5

     

    2

     

    5

    4

     

    查看会议文件记录及领导职责分工

     

    调查项目设立与组织实施

    20分)

    1.履行新建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2.严格按批准的统计调查内容统一组织实施,不擅自修改批准的调查内容。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统计调查内容,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项目,须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4.统计调查项目取得的统计资料,抄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

    5

    5

     

    5

     

    5

     

     

    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数据质

    量控制

    (25分)

    1.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二者和统计报表保持一致。

    2.按要求编制统计报表,报出的报表须经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出。

    3.加强行业内调查单位数据管控、检查。

     

    5

     

    5

     

    15

     

    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数据资源共享公布与管理

    25分)

    1.按时按制度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行政记录等统计资料。

    2及时发布各类综合性统计数据,对外公布与政府统计机构有重复交叉的数据时,应与地方政府统计机构协商一致。

    3.公布统计数据时应同时公布数据来源及调查机构、范围和方法,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等统计标准。

    4.保存至少3年来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并装订成册。

    5

     

    5

     

     

    10

     

     

    5

     

     

    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统计信息化建设  (10分)

    1.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满足部门统计信息化要求。

    2.建立统计数据库,完善统计数据库管理。

     

    8

     

    2

    现场查看

     

                         

     

     

    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评分

     

                           单位名称(盖章):                       

    规范化建设内容

    分值

    评价要件

    得分

    队伍建设和工作条件

    30分)

    1. 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企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种统计业务和法规知识等培训。

    3.配备满足联网直报工作条件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

    4.统计人员能够熟练进行数据填报、审核、修改、报送等实时在线操作。

    5.做好统计人员变动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

    6.按规定上报统计负责人至政府统计机构备案。

    7.按规定对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并进行表彰奖励。

    5

     

     

     

    4

     

    5

     

    4

     

    4

     

    4

     

    4

    1、2、6、7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参加培训记录或继续教育情况。3、4、5现场查看、测试。

     

     

     

     

     

     

    统计报表

    管理

    30分)

     

     

    1.按制度规定时间、方式上报报表,做到报表、指标无漏填漏报、计量单位正确,数据无差错。

    2.报出的报表须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经企业负责人确认签章后由归口管理的统计机构统一上报。

    3.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一致。

    4.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答复。

     

    10

     

     

    5

     

     

    10

     

    5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30分)

    1.依法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2.原始记录真实齐全、填写及时。

    3.统计台账登记准确、及时、完整,便于查询。手写的应字迹工整,电子的应及时备份。

    10

    10

    10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资料管理

    10分

    1.原始资料至少保存3年,汇总资料至少保存10年。

    2.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分类管理,并装订成册。

    6

     

    4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附件2

    地区生产总值指标评分细则

     

    120一、考评对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评内容

    2022乡镇街道法人单位及个体户增长情况

    三、考评指标来源及计算方法

    数据来源以考核年度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各乡镇(街道)法人单位和个体户数。指标考核方法为功效系数法,静态为考核年度实际法人单位(个体户数),动态为考核年度实际法人单位增长速度(个体户数增长速度)。考核得分动静态占比分别为静态占比30%,动态占比70%

    四、组织实施

    20231月,市统计局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各乡镇(街道)数据直接评分,经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于2月底前向市作风办报送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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