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0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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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4.00

    8.2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4.00

    8.2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明光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完成预算的20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及上级业务检查等接待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单位)本级和局(单位)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明光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0万元,占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0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              公务接待费支出8.20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6.78万元,增长477.46%。,增长的原因是招商引资及上级业务检查。2017年明光市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85批次,850人次。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及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372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底,明光市统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明光市统计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gstjj@163.com。


    明光市统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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