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统计局兑现2014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

    发布时间:2014-08-26 00:00
    【字体:打印

         根据《安徽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和明光市人口计生工作利益导向政策的相关规定,近日,市统计局经过摸底、审核、确认等程序,向符合规定条件的6名工作人员,按照每月10元的标准足额兑现了2014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