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1:11 来源: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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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1557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明光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信息160余条,举办了1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问题。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66,包含基础信息944条,重点领域422条。基础信息中政策法规信息2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2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18条,监督保障68其他81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办理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明光市政府网作为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第一时间发布有价值的市场监管相关信息。积极对接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主动公开内容”、“行政处罚”等栏目,做到定期公开常规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长期公开固定性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切实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引导学习相关文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进行同步考核,健全常态化检查通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地。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7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仍较为单一;对市场监管领域主动公开信息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入;依申请公开答复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2023年,我局将从三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责任。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体系,确保内容涵盖全面、栏目定位清晰、信息更新及时。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培训督促。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并开展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序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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