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7:21 来源: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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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1557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履行公开职责,认真梳理公开工作要点,完善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在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信息100余条,举办了1次新闻发布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71条,包含基础信息600条,重点领域371条。基础信息中政策法规信息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1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18条,监督保障29条,其他30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6件,均按规定要求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做好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安排专人负责运营本局微信公众号,借助新媒体拓展新闻宣传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挥明光市政府网作为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和动态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明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建设力度,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领域各项主动公开信息,回应民生关切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网站内容、功能进行检查和完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接受社会评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6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形式还不够丰富、便民性和精细化答复程度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健全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明光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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