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关于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4-04-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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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各相关企业、经营者: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近年来,我市经营者在行政执法中频繁出现商标侵权问题,或面临商标品牌权利人提起的侵权投诉举报,其中涉及“牛栏山”、“百威”、“明绿液”、“鲁班号”、“阿迪达斯”、“金纳尔”、“卓力”、“梦强”等多个知名品牌。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降低民事侵权赔偿及行政处罚风险,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现对广大企业、经营者提出如下要求:

    一、经营者应自行开展自查,确保所销售产品的合法来源,以免因商标侵权而承担法律责任。

    二、经营者应增强法律意识,从正规渠道、按正常价格采购所销售的商标品牌商品,确保供货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在采购过程中,应与供货商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或供货清单,并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或购货凭证。

    三、经营者应妥善保存进货和结算凭证,以备查验。鉴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建议长期保存相关进货手续。

    四、对于上门兜售、委托代销商标品牌商品的行为,经营者应保持高度警觉,仔细鉴别商品真伪。对于涉嫌制假售假的行为,应及时向市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投诉电话为12315。

    五、各企业应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商标,保证独立拥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商标专用权,积极做好本品牌跨行业、跨类别注册,积极做好中低端品牌及组合商标注册及涉外商标保护。同时请企业注重商标维权,如发现市场上涉及商标侵权纠纷情况,要积极主动维护合法权利,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维权援助。相关事宜可联系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和知识产权股,联系电话0550-8092008。

    附件1: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条款.doc

    附件2:商标国际分类说明.docx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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