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2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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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8楼,邮编:239400,电话:8150962,电子邮箱:mgscjg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机构到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托办公室配备2名兼职人员,相对固定地负责信息日常工作事务,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内容和任务明确,保证正常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执行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和考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独纳入股室、直属机构、市场监管所年度考核范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相配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激励机制。此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从公文制作阶段进行规范,将公开工作与公文形成的主办人员与主管领导审查签批统筹考虑,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安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三)拓展渠道,操作到位。根据市政府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修订和公开了2015年度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维护职责,加快更新速度,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做好依申请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加强好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组织机关股室、直属机构、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员、局系统信息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信息报道开展1次专题业务培训,培训87人次。平时加强对业务股室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件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明光食品药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3条。在市政府网站举报在线访谈1期,举行食品安全监管新闻发布会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及历年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以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虽然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较往年有较大的改观,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政府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全面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将从以下方面努力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成为对市场监管部门权力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二是更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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