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马鞍山市博望区“11.15”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1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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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11月15日22时11分许,马鞍山市博望区秦岭大道与新合西路交叉口一辆号牌为苏AW3085的重型自卸货车与一 辆号牌为皖EJD160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目前已造成9人死亡、7人受伤。省安委会办公室专门印发《关于马鞍山市博望区“11.15”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皖安办明电20212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报》),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发生,现将《紧急通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我市人、车、路总量持续增长,高速公路、国省道通车里程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位,三级以下和等级外县乡公路占79%,地形地势复杂,交通安全基础薄弱,亡人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道路安全管理,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管理薄弱、放心不下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要及时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真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这次马鞍山事故教训,突出抓好交通领域安全工作,要针对这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立即开展冬季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城市工程运输车辆和非法违法客运车辆综合治理。要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特别要加强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大范围降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气象灾害,强化天气预报预警,加强信息通告,合理利用限行禁行、分流等措施,有效规避安全风险。元旦春节很快就要到来,人流、物流、车流叠加,农闲赶集等活动频繁,要依托农村“两站两员”,发挥“一长”作用,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责任,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管控,严防超员载客、客货混装以及拖拉机、小型货车载人现象。

    三、坚持多管齐下,进一步提升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各地、各部门要以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全市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为典型案例,向辖区客货运从业人员、旅客和广大私家车驾驶人广泛宣传通报、警示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做到心理自觉、行动自律。要针对四季度雨雪冰冻、团雾等恶劣天气多发的季节特点,持续做好“两公布一提示”。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美丽乡村行 ”“一带一盔”安全守护行动等系统宣传,抓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交警执法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宣传阵地建设,充分运用“两微一抖”新媒体,畅通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实现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再提升。

    四、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因未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行刑衔接”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要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不断总结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研究制定制度性防范措施,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评估,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用事故教训推动源头预防措施的落实。

     

                        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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