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检查企业 | 隐患内容 | 检查人员 |
1.1 | 都铂、衡光、中海油 | 阚东、徐聪 | |
1.4 | 明光街道对明光城区违法销售经营的烟花爆竹店铺进行排查整治 | 钱义、张威、刘峰 | |
1.5 | 都铂、衡光、南大星 | 阚东、鲁雪林 | |
1.5 | 会同明光街道和烟花爆竹公司,女山湖和建成区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 刘峰、钱义、张威 | |
1.9 | 办工人子弟小学、实验小学附近商店、古沛镇和管店镇等地检查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 | 钱义、张威、刘峰 | |
1.10 | 联合明东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前往明东街道对申请办证和已取证烟花爆竹经营点开展安全检查。 | 钱义、张威、刘峰、张宝凤 | |
1.12 | 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潘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潘村镇,进行针对烟花爆竹无证经营非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并对申请办证和已取证烟花爆竹经营点开展安全检查 | 钱义、王博远、张威 | |
1.13 |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联合明光街道、天祥烟花爆竹公司就市长热线反映的韩山路南段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情况进行核实。 | 钱义、赵洁、张威 | |
1.13 | 市禁放办牵头,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联合天祥烟花爆竹公司,前往工人子弟小学、明旧路、金港等地附近商店,检查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 | 钱义、刘峰、张威 | |
1.13 | 应急管理部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重点县(园区)专家指导服务问题反馈培训会 | 市应急管理局、化工园区主要负责人以及8家危化企业在明光分会场参会。 | |
1.14 | 1月14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涧溪镇府在涧溪镇等地附近商店超市检查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无证经营的责令其停止经营销售、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 赵洁、辛小年、贡书生 | |
1.15 | 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市区女山路、韩山路等地附近商店检查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 | 陈以文、杨卫、张威 | |
1.16 | 联合市禁放办,对天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 | 刘峰、辛小年、赵洁、张威 | |
1.17 | 会同属地和烟花爆竹公司对明南街道及沿路经营点开展排查检查 | 张威、钱义 | |
1.18 | 市应急管理局阚东带队,对明光街道张湾村沿路烟花爆竹点进行清查。 | 阚东、钱义、张威、赵洁 | |
桥头双喜面粉厂内,违规经营燃料油行为进行核查 | 阚东、刘峰、张强 | ||
1.19 | 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明光街道张湾村沿路烟花爆竹点进行检查 | 张威、赵洁、钱义、张宝凤 | |
明光市禁放办牵头,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先后到明旧路、南湖公园等地开展明光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和违法经营整治工作。 | 钱义、辛小年、贡书生 | ||
1.21 | 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林业局、管店镇开展安全检查。检查组先后前往天祥烟花爆竹仓库、管店镇凤山村应急物资储备室、林场防火卡点等地检查人员值班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 王大虎、张威、贡书生 | |
接市长热线转办,反映女山湖镇某便利店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情况,1月21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查。 | 张威、任宇瑾 | ||
1.22 |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先后到明光街道明旧路、苏巷镇苏巷街区等地开展烟花爆竹检查工作 | 任宇瑾、张宇傲 | |
市应急管理局金辉带队前往女山湖镇对街边商店检查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 | 金辉、张宝凤 | ||
1.25 | 市应急管理局对化工园区都铂、南大星、衡光、中海油油库等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值班值守检查 | 阚东、钱义 | |
1.27 |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明南街道等地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 杨卫、徐聪 | |
1.29 | 应急管理局阚东带队开展化工园区企业安徽南大星、安徽衡光复工复产指导和检查 | 1.罐区洗眼器水阀关闭;2.复工复产开展隐患排查台账不全 | 阚东、钱义、鲁雪林 |
1.30 | 市应急管理局召开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会。会议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大虎主持。 | 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化工园区主要负责人,企业服务中心和5家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 |
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潘村镇应急办到潘村、紫阳等地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情况 | 张威、钱义、赵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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