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点】明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8-05 09:15
    【字体:打印

    关于印发《明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明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请分别于731日、121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明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84

     

     

     

     

     

     

     

     

     

     

     

     

     

     

     

     

    明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市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明光经开区落实属地责任,以下均需落实属地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2.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2月底前,结合年度市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市安委会负责同志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市安委办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持续完善经开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队分工负责推动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安委办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推进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提示提醒、挂牌督办、调度通报、综合督导工作机制。动态调整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安委办落实市安委会十八个专委会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十八个专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推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等要求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编办配合发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委会协调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健全完善并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等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开展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密室逃脱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及时消除停产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强化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市、乡、村、护林员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地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协同3月底前,配合做好省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督查工作,并建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2月底前,完成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对各地、各部门考核巡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安委办

    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分工负责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8.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市安委办

    9.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健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常态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常态化开展园区风险等级评估复核抽查。严格控制高风险项目,严防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推进新、改、扩建涉及危险工艺企业项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现有涉及氯化、过氧化等工艺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提升。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强化对停产企业和特殊作业的线上监管。推进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有序建设运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持续开展苯乙烯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指导服务,严把高危企业设备检维修和假期开停车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推动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在车流量较大路段的服务区设置警务站和消防救援力量,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大力实施铁路沿线轻硬质漂浮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推进在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安装、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11.加强城市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持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等分工负责持续开展户外广告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强化渣土受纳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城市防洪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矿山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出入井管理、采空区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推进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管理,查处重大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压紧压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坚持对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一月一通报。加大对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消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推动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委统战部分工负责,市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指导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消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4.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船舶自沉、客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不适航渔船出港等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督促指导乡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分工负责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加强校舍、校车及校园周边隐患排查,严防校园安全事故事件发生。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5.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住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

    16.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部署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推进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分工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和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加强防雷安全风险防控。紧盯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雷击灾害高风险场所,以及高层建筑、信息机房、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化场馆、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农村防雷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能力水平

    18.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有关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19.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市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本季度有执法案件的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开发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每年至少报送滁州2个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实施执法效能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

    20.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持保障能力

    21.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10月底前,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在城市生命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坚持查漏补缺、提标扩面,推进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领域全覆盖”,并拓展至燃气终端工商户和家庭、液化气场站、消防、电梯、窨井盖等领域,因地制宜探索建设路面塌陷、城际铁路、城市照明等特色应用场景。依托滁州市级一期平台基础,覆盖燃气含燃气终端、桥梁、供水、排水防涝、消防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规定,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工负责

    23.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24.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积极推广使用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先进适用装备。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25.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推动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地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6.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27.着力强化区域协同能力。积极融入深化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协同发展体系,落实苏皖两省地市联合签署的跨区域应急联动协议条款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题合作运行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组织和参与毗邻区域防汛防台、森林防火等联合演练和督导联合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28.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立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银监办)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

    2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专区建设。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以及应急广播等线上线下资源,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分工负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