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明政秘〔2021〕38 号)和《关于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演练工作的通知》(明政办秘〔2021〕44 号)等文件要求,由我局牵头制定形成了《明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再次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月2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局危化监管股(市政务中心1505办公室)。
联系人:钱义
电 话:8058365
邮 箱:baiye24910cha@163.com
明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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