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关于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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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和滁州市有关工作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组织指挥能力

    1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及时调整防汛抗旱指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和水利站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明确1-2名防办工作人员

    2、在市防指统一领导下,完善城区防洪排涝指挥体系,明确指挥机构具体职责和相关部门工作分工。

    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河道、堤防、水库、闸站等防洪排涝工程(含涉水开口子工程),城区易涝点隐患和监测预警设施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

    2、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河道堤防、头顶库塘、低洼易涝区(点)、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在建工地、沿河道路、桥梁、渡口码头、地下空间、下穿路桥等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一点一策落实管控措施。

    3、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基础上,市防指将组织开展全市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检查。

    三、落实防汛抗旱责任

    1落实市乡两级防汛抗旱包保责任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包保责任人、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

    2落实下穿路桥、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基坑等高风险部位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以及地质灾害威胁区、低洼易涝区等高风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网格责任人。

    四、修订完善预案方案

    1、各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修订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城区防洪排涝的部门要编制城区防洪防涝应急预案并报市防指备案

    2、水务部门要做好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的制订并报市防指备案。

    3、涉水开口子工程汛前完成复堤、复坝,跨汛期施工的涉水开口子工程制定安全度汛方案

    4、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防汛抢险和人员转移预案。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1、各乡镇(街道)要组建一只不少于50人且人员相对固定、能力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基层应急队伍,有针对性加强装备配备和技能训练。

    2、各乡镇(街道)要按要求组建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并登记造册。

    3、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组建专业的防汛抢险队伍

    做好应急物资保障

    1分级摸清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情况,掌握底数。根据近年来抗洪抢险救援、抗旱供水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增储、更新物资,在重要防洪工程险工险段、交通不便地区适当前置。落实物资储备库(点)责任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调运保障措施。

    2、防汛任务重的乡镇(街道)要通过与辖区施工企业签订协议等手段准备满足防汛抢险需要的大型机械设备。

    3、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需要准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

    七、开展队伍培训演练

    1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开展对新上任指挥长、防办负责人业务骨干抢险救援队伍负责人等进行防汛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2、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系统内部防汛抢险业务培训。

    3各乡镇(街道)至少组织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和群众开展1次实战演练,行蓄洪区所在地乡镇要组织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4、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开展防汛演练

    八、强化防汛知识宣传

    通过应急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三微一端多种宣传手段,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范围的防汛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有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扎实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落实落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认真撰写防汛抗旱准备情况报告3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报。

    联系电话:2280298邮箱:mgsfxk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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