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明光市城管执法局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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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股(室)、各单位:

    规范政府行为,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是确保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地生效的重要举措。根据《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明政办秘[2016]80号)文件要求,现将《明光市城管执法局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8月1日

     

     

    明光市城管执法局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工作方案

     

    为确保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到位,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明政办秘[2016]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优化行政权力配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三、主要任务及相关机构职责

    坚持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监管细则。

    (一)逐项制定监管细则。按照转变监管理念、改进工作方法的要求,针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利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每一项政府权力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实现对政府权力事项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政府权力事项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应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具体细化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专项整治、信用管理、风险监测防范、责任追溯等监管举措,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二)明确监管重点。坚持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针对不同类别的政府权力事项,明确重点监管内容。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重点针对纳入网上运行、依法办理、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办理时限、跟踪问效、公开公示,以及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等情况制定监管细则。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政府服务,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重点监管原权力行使对象依法运作、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用信息公开等情况。对下放的权力事项,要重点结合承接要求、资料移交、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事后跟踪服务、强化绩效考核等情况制定监管细则。对转移的权力事项,要重点监管承接主体的资质条件、规范运作、工作质量、收费行为、信息公开、建立内部和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等情况。

    (三)完善监管机制。各机构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健全协调监管机制,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多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抓住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政策和承诺是否兑现、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是否改善和提高、依法行政是否落实到实处等重点问题,建立公众评议机制,研究设计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通过互联网和其他形式,由群众对行政机关权力运行情况作出满意度评价,并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强化刚性约束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把行政责任细化落实到权力、部门、岗位,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保障各项监管举措落实,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7月上旬)。研究印发《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编制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中旬)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股室、业务经办人员制定具体操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和试点任务,参照省编办《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模板)》和相关要求,参考周边县(市)的做法,集中时间和人力认真编制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三)审查报备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将编制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经会议研究、主要领导签字,报送市编办、市法制办审查。

    (四)总结阶段(10月中旬到12月上旬)。上报专项工作小结及相关资料,认真总结做法与经验,积极做好宣传和成果转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是一个系统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人员依岗定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注重宣传教育。各机构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探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监督的新方法、新举措,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加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精心组织实施。局法制股、办公室等机构要认真调查研究,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精心实施,把握质量和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全面完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任务。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制定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深化权责清单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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