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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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股(室)、各单位:

    根据我市近期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布署,现将《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城管执法局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6年10月26日

     

     

     

                                                                        城管执法局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文明建设,助推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明光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近期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布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我市建成区、在建区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实施专项规划、清理违法违规广告,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作精良、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以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原则进行,重点对龙山路、车站路、明珠路、花园西路、体育路、韩山北路、池河大道、女山路等路段两侧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现有户外广告

    1.严格监管公益性广告,褪色或破损的公益广告予以更新维护或拆除。

    2.规范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大型户外广告。严格控制大型户外广告数量,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质量。对现有大型户外广告,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规划的一律拆除;未经审批基本符合规划的,责令整改并补办审批手续。已经审批但陈旧或工艺落后的,责令改造升级或予以拆除。

    3.严格督促升阳升明光分公司清除各建筑物、公共设施上各种张贴、喷涂、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

    4.严格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广告。建筑工地围档上的广告,发生陈旧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围挡广告必须设置35%以上画面比例的公益广告。对现有建筑围档广告,不符合设置要求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5.严格控制城区新建楼体的户外广告设置,控制广告位设置审批;要求楼盘开发商按照规划指导预先安装统一尺寸的店招底板或框架。

    6.建立联动巡查机制,城管执法大队各部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和环卫处加大对城区户外广告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可自行处置的要立即处置,并保留文字和图片材料;无法自行处置的移交广告办处理。

    7.严禁建筑物立面设置外凸式广告。对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或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与建筑物不协调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8.拆除设置在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

    9.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和店招牌匾。

    10.加强对临时性公益宣传广告的管理,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拆除。

    11.城区主干道禁止悬挂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对现有悬挂的一律予以清除。

    (二)规范门头店招设置。

    1.门头店招设置要求如下:

    ①规模:店面长度×1.2m-1.6m高度,具体高度由店铺结构和街道整体效果决定。②材质:必须使用硬质新型材料,禁止喷绘布形式的店招。③内容:图片、用词必须健康、文明,使用规范汉字。④亮化:经过亮化的广告店招必须符合美化、亮化规定,按时开关灯。⑤维修与更换:出现破损一周内必须修复到位,褪色或陈旧必须及时更换。⑥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门头店招必须到市城管执法局办理审批手续。

    2.对现有门店招牌能整改的限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在招牌改造时要求责任人进行规范化进行整改。对新开业门店市城管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做好宣传,严格审批把关,确保招牌按规划进行设置。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宗建

    副组长:田曙明

      员:吴            陈先贵    孙质淳

    五、经费保障

    争取财政支持,本次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预计需要资金50万元。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宣传阶段(20161020日至1110日) 

    对城区主次街道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本着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取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1111日至20171130日)

    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该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该补办审批手续的必须按规定予以补办,该更换提升的按期更换提升。对非法张贴喷涂“牛皮癣”小广告督促升阳升明光分公司进行彻底清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121日至1231日)   

    组织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整治,各部门、单位要联动配合,落实责任,逐级负责,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调查,掌握情况。此次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要对户外广告认真调查摸底,要积极与广告设置单位搞好衔接,对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普查,将基础情况记录在案,分别提出整改措施,为实施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三)宣传到位,统一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对整治工作中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反面案例进行重点曝光。通过充分发挥社会宣传作用,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明确标准,细致到位。严格执行下列标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到位;该补办审批手续的按时进行补办;该更换提升的按时更换到位;喷涂在涂料墙体上的广告,需用相同颜色的涂料粉刷覆盖;硬质墙面、栅栏上的需用清洗剂彻底清除不留痕迹;金属设施上的需强力清洗或用相同颜色的油漆覆盖;所有“牛皮癣”小广告要清理彻底,不留痕迹。

    (五)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在查处特别是强制拆除过程中要注意维持现场秩序,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切实维护道路通行安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注意保存执法图片、影像资料。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凡纳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凡不符合规划总体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设置。

    (六)逐步推进,务得实效。此次整治工作要以调查摸底为基础,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查处为后盾,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深入展开。同时,研究户外广告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更好地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容貌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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