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02 10:41
    【字体:打印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股室负责解读。在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股室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由办公室进行发布。

    二、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统筹运用政府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等进行政策解读,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三、健全解读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股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