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务中心服务股职责
承担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公司做好市政务中心内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及安全保卫、消防、水电和卫生保洁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保障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公寓楼)的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察机关节约能源工作;承担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有关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人:宋艳 职务:政务中心服务股股长
电话:8105258
办公地址:明光市龙山东路109号市政务中心10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23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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