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市管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各单位机关后勤业务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具体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权属和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公寓楼)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六)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公车改革后定向化保障车辆的管理、使用和调配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内宾接待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并对全市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省及滁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派出的检查、督查、视察团组来明接待, 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九)协助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
(十)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由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股),市车管中心,房地产管理股,接待办构成,在编人员12人,退休人员13人,聘用人员14人。
二、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和使用,对房屋公用设施,办公用具等统一管理、维修。
(二)市政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绿化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公务车辆的改革及管理工作。
(四)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
(五)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单位组织的大型会议的安排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接待工作科学化水平。
(六)全面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七)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全力打造效能机关
三、2016年财政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管局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 746.7 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746.7 万元;支出预算746.7 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214.7 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32万元,用于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政务中心办公大楼水电网络物业费等专项费用。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679.66万元,占9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8万元,占6.3% ;医疗卫生支出8.35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2.51万元,占1.6%。
明光市市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
一、明光市市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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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34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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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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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度市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除涉密部门外不单独公开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市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 3万元,相比去年预算无增减,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1万元。相比去年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