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受理工作,做好接待、登记、审理、上报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负责协调、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事项作出处理意见;
3、负责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复查复核意见的基础上,撰写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
4、参与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中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
5、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形势综合分析,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局领导反映重要情况;
6、负责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7、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案件备案工作,适时向上级报送备案材料;
8、负责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和本级自排信访积案的交办、督办、审核、整理、上报工作;
9、负责复查复核案件资料、档案的整理、存储、保管和提供查询服务工作;
10、负责重要复查复核案件听证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要负责人:
王家年
三、办公电话:
0550-8022355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办公地点:
龙山东路广播电视台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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