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信访局2015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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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信访局2015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明光市信访局(市委群工部)内设办信科、接访科、复查复核办、办公室、督查督办科以及群众来访联合接待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编制10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局领导职数为1正4副。我局在编在岗实有人数15人,离退休5人。

    二、部门职责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信访事项的轻重缓急分别交、转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其按交办意见报送办理结果。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根据市负责人意见明确特殊信访事件的受理单位和稳控责任主体并督查、督办;检查、督促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直接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事项。代表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对各镇和市各部门调处信访案件的复查申请,并组织复查。负责无理信访事项终结认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筛选有价值的人民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对带有全局性、苗头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机关提供信访信息。

        (五)处理中央信访联席办、省信访联席办、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非正常信访案件,并负责有关工作布置及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会办督办工作。

        (六)负责国家、省、市、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信件、信息和“市长信箱”办理及重要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

        (七)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市级机关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开展信访宣传工作;参与研究、起草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草案。加强信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八)组织协调驻京、驻省信访应急工作组工作,及时劝返本市越级上访群众;牵头处理信访突发及群体性事件;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九)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做好日常驻京,驻省的接劝返工作等日常事务。

        (二)做好“阳光信访”系统的培训和完善工作。

        (三)做好重要节点如节假日、各级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等期间的隐患排查、信访维稳、接劝返等工作。

        四、2015年财政预算情况(见附件)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四)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五、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信访局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 232.3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232.34万元;支出预算232.34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 228.7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3.6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156.79 万元,占6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万元,占8.5%;医疗卫生支出44.17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 7.0万元,占3 %:;其他支出4.7万元,占2%。

     

    明光市信访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

     

        一、明光市信访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度市信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除涉密部门外不单独公开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信访局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信访局2015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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