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1-2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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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信访2017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信访事项的轻重缓急分别交、转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其按交办意见报送办理结果。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根据市负责人意见明确特殊信访事件的受理单位和稳控责任主体并督查、督办;检查、督促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直接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事项。代表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对各镇和市各部门调处信访案件的复查申请,并组织复查。负责无理信访事项终结认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筛选有价值的人民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对带有全局性、苗头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机关提供信访信息。

    (五)处理中央信访联席办、省信访联席办、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非正常信访案件,并负责有关工作布置及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会办督办工作。

    (六)负责国家、省、市、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信件、信息和“市长信箱”办理及重要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

    (七)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市级机关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开展信访宣传工作;参与研究、起草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草案。加强信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八)组织协调驻京、驻省信访应急工作组工作,及时劝返本市越级上访群众;牵头处理信访突发及群体性事件;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九)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明光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与上年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明光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明光市信访局本级

     

     

     

    三、明光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320.53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20.53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8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我局驻京接劝返人员增加了两名。

    (二)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2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0.5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预算0万元,占0%;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占0%;其他收入预算0万元,占0%。

    (三)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2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4万元,占71.7%;项目支出90.89万元,占28.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20.53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20.53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8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我局驻京接劝返人员增加了两名。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0.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8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我局驻京接劝返人员增加了两名。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0.53万元,支出预算为32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4万元,占71.7%;项目支出90.89万元,占28.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度预算277.0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0.01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我局驻京接劝返人员增加了两名。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88.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8.5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预算14.5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行了调整,工资基数有所增长。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3.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预算9.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2016年进行了调整,工资基数有所增长。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4.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11.1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44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20%下降到12%。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1.12万元,“提租补贴”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为7.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车补费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2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明光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229.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明光市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2.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明光市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明光市信访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90.89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7年部门一般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明光市信访局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8.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8.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公务用车购置

    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明光市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不变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6万元, 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不变。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明光市信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明光市信访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gxfj@163.com。


    2017年明光市信访局预算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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