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7:44 来源:明光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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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明光市供销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明光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女山428老农机大楼3,邮编:239400,电话:0550-8022556,电子邮箱:1746042962@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明光市供销社按照上级单位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围绕市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实效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序推进市社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市社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100条。围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栏目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情况,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市社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所有上网信息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审核发布的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归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内容保障。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发布信息保密性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对公开信息出现的错字错词、表述不当、链接丢失等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涉及科室进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结合上级要求和供销社工作实际,优化栏目设置和页面布局,及时更新法定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及时发布、提供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社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市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强化研究部署,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根据省、市、县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做好整改。我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缺乏全面性;二是市社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尚有欠缺,处理具体公开工作中复杂问题经验不足;三是些板块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体裁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市社将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加强《条例》学习研究,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时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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