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姜道巨就《明光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2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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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办法》修订主要依据如下: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二、出台背景

    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城市治理现代化,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必由之路。为规范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强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市政府印发了《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号)。办法对规范全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核和建设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实现了统筹建设,减少了信息孤岛,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提高了信息化投资效益。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引入应用和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推进要求,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管理模式也不断出现新的变化,信息系统和信息化项目统筹整合亟待加强,原有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细化、界定、释疑的地方,有些审核流程和环节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

    三、起草过程

    本次修订,以《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广泛征求了各市直部门、县(市)区、开发区意见,进行了合理采纳和修改完善,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形成《办法(修订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八章三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内容,明确了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主管单位的职责。

    第二章项目规划和申报。主要包括信息化规划、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库建设等内容,明确了《明光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评审内容以及编制要求。

    第三章项目决策与审批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申报、立项的流程以及审批的各个环节,规定了《明光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重点评审内容。

    第四章项目实施。主要规定了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建设实施、项目变更等具体流程和要求。

    第五章项目验收。主要明确了项目试运行、初验、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具体流程和要求。

    第六章项目运维与绩效评价。主要明确了项目运维管理、绩效评估等要求。

    第七章法律责任。主要明确了项目管理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有效期限。

    五、创新措施

    《办法》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统筹整合。此次修订明确项目申报要基于系统整合等情况综合评审,全市统建共享政务云平台、数据基础服务综合平台、统一对外移动服务应用出口。

    二是进一步突出高效规范。此次修订细化优化了项目分类管理,完善了简易型信息化项目范围和审批依据,强化了项目档案管理、项目执行管理、应用绩效评估。

    三是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了项目主管单位职责,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科学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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