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5:19 来源:明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字体:打印

    明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滁州市、明光市有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明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明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人防大楼B座,邮编:239400,电话:0550-7130365,电子邮箱:mgxzf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明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服务企业和群众。

    (一)主动公开

    明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按照省、市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严把关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有效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共计172财政资金23条,监督保障9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70其他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微信、抖音公众定期推送相关信息。形式多样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设定第一责任人作为政务公开主抓手,协调各部门及时报送政务公开相关材料,专人及时上传公开,定期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完善。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三是多形式开展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精准推送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四是建设人才队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努力造就一支政治更加坚定、眼界更加宽广、业务更加精湛的工作队伍。五是主动接受监督。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支撑。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影响范围还不够广,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三是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方面尚有差距。

    2024年,我局将问题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持续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深度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明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