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宣传解读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0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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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国发〔2018〕37号),根据省领导相关批示要求,2018年11月1日,我厅发文征求相关省直单位提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操作实施意见,在省直相关单位提出贯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安徽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中央驻皖和省直有关单位、各市政府和相关省属企业共31个单位的意见,其中,8家提出修改意见,23家无修改意见,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大部分予以采纳。经过修改完善,形成《安徽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2019年2月13日,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此方案,并于2月25日印发。

    《方案》分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简政放权、改革创新,对标国际、高效便利,目标导向、协同治理”原则,充分发挥水空陆全方位开放优势,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营造全省更加稳定、公平、便利、可预期的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到2020年底,全省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降低一半,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低于中西部地区平均水平,整体通关时间少于全国平均水平,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主要围绕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提高口岸物流综合服务效能、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5个方面20条具体任务部署和开展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保障。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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