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8-01-04 16:12 来源: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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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7年,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谋划,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拓展领域,积极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自己的努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中心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效应。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及办公设备,初步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据库迁移工作

    根据滁州市统一安排,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与市信息中心联系,把信息公开网与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在一起。201710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并把原网站的信息迁移到新网站对应的栏目中。

    (三)广泛宣传和交流

    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渠道集中编发稿件6篇,悬挂宣传条4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加强培训和交流。组织人员参与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会2次。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人事安排、房屋拆迁、土地征收、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保护、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四)强化监督保障

    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年初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室、窗口年终目标考核。每月安排专人监测各部门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确保完成每月信息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34条。其中,机构领导、人事类信息40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5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5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行政执法、规划计划、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等74条。

    (二)主动公开方式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根据滁州市统一部署,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发布程序,基本实现政府信息生成后第一时间上网发布。

    政务服务中心。县、乡级政务服务中心在认真实行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公开的基础上,大力深化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透明度。同时,积极发挥集中办公、贴近群众的优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发布和查阅设施,打造向公众提供信息查阅和咨询服务的集中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342英寸显示屏管护力度,供服务对象查阅有关信息。

    政务公开栏。建有不少于20㎡的政务公开栏,公布单位职责、领导分工及联系方式、股室职能等信息。

    其他渠道。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手机短信、热线(专线)电话、报刊以及居民生活小区宣传橱窗等多种便民利民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12条依申请公开目录信息。

    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中都明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电话及受理举报方式,还制定了关于信息公开的受理举报制度,探索利用“网上信箱”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截至目前,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市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涉及到依申请公开,所以不存在收费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股室、窗口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尚不明晰,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存在简单应付、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2017年,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见实效。

    (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求突破。

    (三)加强示范点建设 求突破。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上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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