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农村电商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滁商办〔2020〕65号)文件要求,明光市商务局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现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电商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财企〔2020〕506号)文件精神经明光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拨付资金42.17万元。我局将该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日-12月10日。
明光市商务局监督电话:0550-8022922
明光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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