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30 16:00
    【字体:打印

    根据《滁州市商务局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滁商办2020〕46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开展限上电商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明光市共计8家单位获批。

    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滁商办2020〕46号)(财企〔2020〕379号)文件精神经明光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拨付资金共16万元。我局将该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日-8月5日。

    明光市商务局监督电话:0550-8022922

    邮箱:mgsdsbgs@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