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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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申报的通知》(滁商明电〔2022〕27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开展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申报工作,明光丝艺堂文化有限公司、安徽清山艾草制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获批。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电商项目)指标的通知》(财企〔2022〕286号)文件精神,经明光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拨付资金共6.77万元。我局将该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5日-6月29日。

    明光市商务局监督电话:0550-8022922

    邮箱:mgsds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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