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2024年2月重点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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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运行

    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2023年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4.94亿元、增幅9.3%,八个县(市、区)总量第五、增幅第三,高于滁州市平均增幅0.4%1-12月份累计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23.19亿元、增幅12.6%,八个县(市、区)增幅第二。

    (二)外贸外资

    1.外贸进出口额。根据滁州海关反馈,20231-11月,明光市外贸进出口额完成16282万美元。新增实绩进出口企业16家。

    2.利用外资工作。1月份,明光市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完成350万美元。

    3.开展全年外贸数据摸排工作。指导所有外贸企业填报2024年预计外贸进出口额,根据反馈统计,40家企业预计今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3600万美元。

    4.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根据省商务厅文件精神,指导瑞洁做好第32届华交会参展筹备工作,敬烨防护、和诚电气做好135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筹备工作。

    (三)电子商务

    1.开展《明光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工作。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核查的函》(市监竞协公审(司)函〔20237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水平,市商务局完成对《明光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明政办〔20233号)文件的修订工作。

    2.组织企业参与电商平台网上年货节活动。市商务局组织明光酒业有限公司、明光市妙美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明光丝艺堂文化有限公司等6家重点电商企业参与“2024年电商平台网上年货节”相关活动,其中,明光市妙美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淘宝、抖音、拼多多等全平台开展“春节不打烊 好货云采购”活动销售泡澡桶等家居用品,21-216日实现交易额90.7万元;明光酒业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过年屯好礼,明绿香万家”活动,累计开播71场,销售“老明光”、“明绿御酒”系列白酒产品,实现销售额112.4万元。

    )市场秩序与运行

    1.完成限上法人企业2023年统计年报工作。审核75家法人企业年报关键指标,如固定资产本年折旧、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等,要求企业财务负责人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统计数据应报尽报。

    2.开展2022年度商务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考核。根据2023年度商贸领域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梳理17个乡镇(街道)限上商贸单位零售额增速、新增限上商贸单位完成情况,“个转企”法人企业入库情况。完成2023年明光市商贸领域“社消零”目标绩效考核得分核算工作。

    3.开展四下法人企业五经普初步审核相关工作。督促17家乡镇(街道)、经开区,225日前完成辖区内“五经普”非一套表企业(限下法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基础审核过录表填报工作。对反馈的过录表开展普查业务指导及审核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提高增加值基础上,注意财务数据填报的逻辑关系、无漏项、错填等现象,应统尽统,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五)节假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

    一是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印发《市商务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针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逐月开展专项整治。二是明确监管重点。抓好重点时段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检查,指导有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聘请第三方安全排查检测公司充实安全隐患排查力量,对商贸企业进行“地毯式”和专业性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处、一般安全隐患206处,现已按照标准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2处,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197处,整改率达96.6%其余未完成整改的均未达到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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