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滁州市“滁州老字号”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4-02-2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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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材料并报滁州市商务局。申请材料内容:1.县级商务部门推荐函;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获得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有关文件材料复印件;4.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财务章);5.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6.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7.所申报品牌或产品创立40年以上(含40年),并累计经营30年以上(含30年)的证明;8.获得的社会荣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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