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经开区水性涂料产业园纬九路(经一路-三棵树路段)道路工程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0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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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明光经开区水性涂料产业园纬九路(经一路-三棵树路段)道路工程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明光经开区水性涂料产业园纬九路(经一路-三棵树路段)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等作如下澄清答疑:

    质疑事情:(1)请问投标人是独立法人资格的明光市本地企业加 5 分,若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明光企业,还是明光企业是联合体成员就可以加5分?

    2)如为联合体,是否是以联合体组成中信用分高的单位为准?

    3)请问联合体当中是否任一方具有市政二级资质要求即可?

    回复:(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投标人是独立法人资格的明光市本地企业加5分。”,故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明光市本地企业加5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分;

    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的信用得分为准,建设单位应与联合体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产值由明光本地企业统计上报;如不是联合体投标,则以投标人在滁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信用分为准。

    3)根据《招标投标法》对联合体的要求:“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休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软件版仅供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使用,各投标人可通过造价软件中的外工程复制功能借用控制价软件版的相关数据,但不能直接下载控制价软件版后修改或调整价格作为自己的投标报价文件,否则会出现加密锁序列码和电脑MAC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将无效。

     

    此澄清答疑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因没有实质变更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故本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如因不及时下载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名称: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明光市祁仓路98号

    联系人:程诚

    联系方式:0550-22635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滁办公地址:滁州市世贸大厦A座17楼

    联系人:朱作霞  

    联系方式:15155030510

     

    招标人: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0 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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