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经开区管委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8-01-10 09:19 来源:明光市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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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在管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开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扎实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要求,现向社会公开经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2017年,经开区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委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明确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在第一时间公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抓手,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7年,明光经开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类信息53条,政策法规5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11条,规划计划21条,部门预决算13条,招标采购4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1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经济开发区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二)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四、投诉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群众投诉0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经济开发区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经济开发区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在具体工作中扔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信息的发布位置不准确,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不正确,个别子栏目更新不及时等,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经开区将进一步继续组织学习国家、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开要点,针对工作新情况、新变化,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推动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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