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招标局2015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10 00:00
    【字体:打印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 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制度,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

    (三) 对招标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备案审查,对招标采购交易结果履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四) 建立评标专家库、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备选库,建立招标采购当事人参与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

    (五) 受理有关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六) 对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八)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市重点项目的招标及跟踪服务工作;

    (2)做好小额零星工程项目的定点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进一步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

    三、2015年财政预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四)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招标局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 130.2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 81.26万元;支出预算130.26 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 130.2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 113.89万元,占8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万元,占 1.07% ;医疗卫生支出 5.01 万元,占3.8 %;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占4.59%。


    附件:招标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