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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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给付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2 |
行政给付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3 |
行政确认 |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的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换伤残证件 |
4 |
其他权力 |
确定烈士纪念设施等级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5 |
其他权力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
6 |
行政处罚 |
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 |
7 |
行政处罚 |
对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8 |
行政处罚 |
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9 |
行政处罚 |
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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