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明光市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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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推进明光市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更好的推动《明光市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


                                                                        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30日    



      《明光市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做好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保障能力,更好的配合滁州市开展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制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践行“社会化、网格化、信息化、精准化”理念。以“争当第一、争做标兵、争创一流”为目标,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要求,现成立明光市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制定领导小组。
        组  长:李秀刚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家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宗海  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陈光斗  优抚褒扬股股长
                杨海木  双拥办主任
                刘  娣  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股长
                陈  曼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负责人
                李加庆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丹丹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诗  管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负责人
                张  铭  管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
        下设地方标准起草组,设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李加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成人员:王丹丹、陈铁牛、岳宇。
        三、标准制定
        (一)标准起草。根据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滁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标准起草过程中应执行GB/T1.1-2020要求,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质量水平。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召开座谈会议研讨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7月底完成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服务标准起草工作。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应从制度标准、服务标准、建设标准三个方面进行编写。
        (二)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定期参加滁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的标准化工作座谈会,配合地方标准编写工作,补充标准草案,2023年8月底完成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配合滁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发送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代表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重点征求村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的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逾期不复函,按无异议处理。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比较重大的修改意见的,应说明理由。2023年9月底完成征求意见工作。
        四、标准实施
        2023年底地方标准草案发布,2024年正式实施。
        五、工作要求
        1.要定期组织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研讨协商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2.编入地方标准的条例内容需在当地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试点推广,以验证其可行性。
        3.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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