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3会客厅:聚焦明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访谈

    发布时间:2021-11-2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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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3会客厅:聚焦明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访谈

    明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15:00

    (大家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报道。今天在这里首先就老百姓关心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住院报销等医保相关政策向大家做个简单介绍。大家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随时提问。)

    问题1:明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有哪些?

    明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预决算、支付报销和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问题2: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1、2022 年度城乡居民参保集中缴费期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 月 31 日。鉴于疫情防控和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情况,筹资时间会适当延长至 2022 年 2 月底。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 6 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由新生儿监护人按照规定在新生儿出生后 3 个月内缴费参保,参保后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关于跨制度参保的衔接。对已连续 2 年(含 2 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 3 个月的参保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群体,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上述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超过 3 个月后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从缴费之日起 6 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问题3: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应依法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也应依法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已在外市参加居民医保或连续稳定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的不得重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问题4: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对困难群体有没有资助政策?

    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320 元。

    对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和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 280 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 40 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50 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 70 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 160 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 160 元。

    对于特殊人群的资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可以重复享受。

    问题5: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方式有哪些?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继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线上缴费为主,线下缴费为辅,委托村(社区)经办”的方式。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线上缴费可选择使用“皖事通”平台、“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也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参保登记、扫码缴费。对于使用“皖事通”平台、“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缴费困难的老年群体,可委托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参保平台缴费端口进行参保缴费并下载打印《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

     问题6: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类型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意外伤害、普通住院、住院分娩等复合式补偿模式,涉及群众看病就医的各个方面。下面重点介绍一下住院报销政策:

    (一)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市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市内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00元、市内三级(省属)医疗机构1000元。

    (二)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市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市内三级(市属)医疗机构、市内三级(省属)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0%、65%。

    (三)转诊转院:参保的城乡居民确因病情需要或因本市定点医院诊疗水平所限,必须转诊、转院的,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省内市外住院治疗的,按照市内医疗机构类别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报销比例55%。其中,参保人员在南京市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内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按2000元执行,报销比例为55%。未经转诊到市外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报销)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四)保底报销: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保底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五)设立封顶线: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问题7: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给予再报销,是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有效措施。大病保险所需资金每年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入,参保人个人不用缴费。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参保居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不含起付线)的部分给予适度补偿,分段累计报销,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按60%、5-10万元按65%、10-20万元按75%、20万元以上按80%,上不封顶。

     问题8:到外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一)电话备案:8025050、96355(外地加拨0550)。

    (二)微信备案:19155096355、19955096355(二维码)

    (三)医疗机构备案:明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问题9:慢性病是如何申请的?

    城乡居民在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工医保参保对象在祁仓路祁郢小区明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4-7号窗口。

     问题10:普通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与鉴定疾病相关的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50元,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65%,年度封顶5000元。

     问题11: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在一级以上(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计算一次起付线500元。

     问题12: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有哪些病种?

    普通慢性病有高血压等38个病种,特殊慢性病有恶性肿瘤等25个病种。

     问题13: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标准的人员可以办理慢性病报销吗?

    明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达到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慢性病鉴定标准的,经明光市市域内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主治医师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可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申请办理“两病”门诊保障,报销比例55%,不设起付线,一个年度内支付限额为500元。一旦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即可申请办理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

     问题14:参保人未随身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吗?

    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均可注册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任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直接报销(在外地住院就医要先办理下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激活方法如下:

    (一)皖事通:在皖事通首页点击“电子卡包→添加证照→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进行操作。

    (二)微信: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医疗健康→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进行操作。或进入微信“城市服务→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进行操作。

    (三)支付宝: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同意领取并经过刷脸认证后,即可一键将凭证放入支付宝“卡包”,今后刷手机就能轻松完成医保支付。

    (四)国家医保APP:手机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APP,进入APP界面,点击右下方“我的”→“注册”。点击左上方“参保地”或者正下方“医保电子凭证”→“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完成激活”→“领取凭证”→“设置凭证密码”。

    提示:无身份证的婴幼儿及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可由家庭成员中任一成人通过国家医保APP“我的”→“管理家庭成员”进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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