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如何领取生育补贴津贴

    发布时间:2022-07-01 18:20
    【字体:打印

    1.政策要求:《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办秘〔2019〕139 号)第十八条“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0个月以上的(过渡期间以原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可享受生育待遇。”

    2.补助标准:

    生育类型

    医院等级及定额费用

     

    生育顺产

    三级

    2000

     

    二级

    1800

     

    一级

    1500

     

    生育剖宫产

    三级

    3200

     

    二级

    3000

     

    一级

    2500

    多胎妊娠的生育医疗费,每增加 1 个胎儿增加 800 元。

    流产

    300

    引产

    1200

    上(取)环

    150

    绝育术

    800

    复通术

    1200

    生育时有并发症、合并症的,执行普通住院待遇政策,不再享受生育定额支付标准。
    3.报销流程:为简化报销流程,方便群众现生育报销不需要开通登记,可直接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津贴需休完法定产假后,至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领,填写《明光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4.相关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证件或医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费用清单;④申请人出院小结或加盖科室章的门诊病历;⑤生殖服务登记卡;⑥结婚证;⑦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津贴申领表》

    备注: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为合并支付,一次性提供材料即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