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11 来源:明光市烟草局
    【字体:打印

    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明光市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2022年,市烟草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公开信息2022年我局未发布新的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共公开行政许可56项,行政处罚48项。全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49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1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四)平台建设。我局认真按要求更新完善重点领域公开、监督保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信息积极做好平台建设,及时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内容,分工协作。针对测评反馈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按要求整改到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通过有力的组织保障,让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烟草局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继续改进。

    针对上述问题,市烟草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用好各类载体,创新完善形式。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按照公开目录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