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2月份行政处罚公示(第1期)

    发布时间:2023-02-1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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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32月份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第1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刘菊章

     

    明烟〔2023〕第15号

    储存、销售无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雪茄烟。

    违法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条规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依法没收无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苏烟(五星红杉树)84mm4条、玉溪(软)84mm3条、红塔山(软金典)84mm4条、利群(软蓝)84mm3条等,共计23个品种39条卷烟的行政处罚

    2023/2/8

     

    宗锋

     

    明烟〔2023〕第18号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的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8825.00元20%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76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2/14

     

    张友山

     

    明烟〔2023〕第19号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的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4945.00元20%的罚款,计人民币玖佰捌拾玖元(¥989.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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