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3月份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第3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宋长维 |
|
明烟处〔2023〕第34号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的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12055.00元3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仟陆佰壹拾陆元伍角(3616.50元)的行政处罚。 |
2023/3/27 |
|
蒋道进 |
\ |
明烟处〔2023〕第32号 |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 。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南检意【2023】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70000元3倍的罚款,计人民币贰拾壹万元(¥2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3/3/27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