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1:25 来源:明光市烟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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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明光市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0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烟草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公开信息。2023年我局未发布新的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45其中包含行政许可125项,行政处罚44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积极做好平台建设,及时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

    (四)监督保障加强领导,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月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针对测评反馈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按要求整改到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通过有力的组织保障,让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烟草局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但部分发布的信息不够规范,内容比较单调,公众关注度不高。另外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单位安排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身兼数职,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有些信息提供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有关材料收集整理不够全面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市烟草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用好各类载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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