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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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烟办综〔2017〕568号

    各省级局: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确保行业“放管服”改革措施要求落地见效,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国烟法〔2017〕194号)的要求,各省级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抓紧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专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专卖许可证办证服务水平

      为适应依法治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势要求,国家局自2015年开始,先后在重庆、深圳、陕西、天津等省市进行了零售许可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地区通过实行零售许可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降低了卷烟零售就业创业门槛,进一步规范了零售许可审批行为,提高了专卖行政许可质量、群众满意度和行业社会形象。下一步,国家局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零售许可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省级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零售许可准入负面清单,坚决纠正超越专卖法律法规要求不当设置准入条件、随意提高准入门槛和“重许可、轻监管”的思想和行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进一步探索零售许可证申办的优化方案,完善相关流程及管理办法,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证效率。要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的融合建设,积极宣传和引导申请人使用零售许可证网上申请功能,切实为行政相对人办事提供便利,增强零售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当前,国家局正在推进许可证网上申请、许可证和准运证电子化等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各地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准备,在年底前全面开通网上办证,开展电子许可证和准运证试点工作,力争明年在全行业正式实施。

      二、认真落实市场监管各项改革要求

      按照国务院要求和国家局部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项制度”试点和零售市场检查APCD工作法等改革要求都要在年底前落地实施。根据国家局前期督查反馈的情况,个别单位改革工作与规范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未能及时公布检查名录,随机抽查实现方式浮于表面,市场分析工作开展不到位,抽查结果不能充分公开,存在与工作实际“两张皮”问题。各单位要抓紧实现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为改革工作推行创造有利条件,及时整改改革工作中不到位、不规范行为,确保改革要求准确落实。要认真按照《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开展自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到位,防止无目的检查,杜绝选择性执法。有关试点单位要认真落实“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要求,深入总结试点经验,按时报告试点情况。要制定考核、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市场分析能力,全面落实APCD工作法,先核查异常问题,再开展随机抽查,进一步理顺市场检查流程。要认真学习应用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对烟叶原料、烟用辅料、烟机等生产经营企业的随机抽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积极推进专卖管理信息化相关工作

      专卖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既是实现专卖法赋予专卖管理监督职能的必要手段,也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基础平台。当前,绝大部分省级局已经完成专卖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的单点验收,项目整体验收工作即将完成。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的重要性,探索将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纳入专卖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案件管理、市场监管、证件管理、内部监管等子系统的协同应用能力。要进一步提升系统数据质量,规范系统操作应用,建立健全系统运行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形成推进系统稳定运行的工作机制。为做到信息化与实际工作的有机融合,各单位还要充分发挥系统建设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系统建设、二次开发、功能完善的职责。要及时了解基层实际需求,在符合国家局对个性化需求扩展、组件化开发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探索数据应用,提升建设水平,切实把“放管服”改革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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