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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223074/202403-00015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文 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机构: |
明东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有效期: |
有效 |
信息来源: |
明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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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23074/202403-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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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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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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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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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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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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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东街道 |
信息来源: |
明东街道办事处 |
为科学增殖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明光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函〔2023〕3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辖区内水域2024年禁渔期通告如下:(一)明光市辖区内女山湖、七里湖、花园湖水域:4月10日—7月9日。(三)明光市池河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捕。禁渔期间禁止在禁渔区从事捕捞作业(含垂钓),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渔期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捕捞和销售行为,维护禁渔秩序。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