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明南街道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3-08-1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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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

    一、在党工委、办事处和财政局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办事处范围内的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管理,量入为出,做到收支平衡。

    二、负责编制收支预决算和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按期向办事处领导报告工作。

    三、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收入任务。

    四、统筹管理办事处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和调度;

    五、负责办事处公有资产的管理;

    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促进廉政建设;

    七、对所属拨款单位进行财政监督,定期工作检查,促进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纪政策、制度和纪律;

    八、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九、承办办事处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李峰映

    办公电话:0550—8492916

    办公地址:明南街道政务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财政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邮编:239442

    邮箱:187266675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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